2019年4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抗(抑)菌剂有效成分名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国卫办监督函【2019】392 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意见函发布链接
http://www.nhc.gov.cn/wjw/yjzj/201904/1e967d1efd444ecaa80113f710b2ac09.shtml
并且该意见函特别注明:“本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的意见函仅为【征求意见稿】并非明确规定实施此相关措施。 ”

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后,在社会产生了强烈的反应。于是,7月2日国家卫健委在北京召开了面对面座谈会,邀请了多省行业协会代表人和企业代表前去参会。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们各抒己见,现场讨论十分热烈。国家卫健委负责人在积极听取了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意见后,明确表示:
1、征求意见函不代表国家最终决策,属于征求意见阶段,并不表示意见函就代表最终决策。国家在法律法规出台之前,肯定会经过深入的调研和考察,包括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最终经过各方面的考虑,才能进一步决定。
2、消毒卫生用品中,中药的使用肯定不会受限制,可以继续使用。我们要继续发扬中医药,这是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传统瑰宝,中医药需继续大力发扬。
3、关于剂型的问题,大家不用忧虑。凝胶剂型不会取消,大家可以继续放心大胆的去做。膏剂还在考虑阶段,国家政策出台需要一定周期才能最终确定。
会上国家卫健委生物领导人仍然鼓励全国的各个消毒卫生用品生产企业,继续加大投资,扩大规模, 提升整个企业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管理,继续提升产品品质,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做贡献。
国家卫健委召开与省级行业协会、企业面对面的讨论会是史无前例的,是尊重企业发展、探讨消毒产品行业和产品管理的一次重要会议,同时提请大家思考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现有的消毒卫生企业投资数额巨大, 同时也创造了全国几百万的就业岗位,这也是一个相对较大的市场份额和一个相对较大的就业规模。任何政策的出台都会考虑社会反应,考虑民生问题。
第二、卫生许可证具有法律效力,国家不可能把之前的卫生许可证推翻,立即采取一个新的政策,这是行政许可法所不允许的。
近期,某些利益集团,为谋一己之利,肆意歪曲事实,错误解读,混淆视听,误导同行业人士。希望各行业人士不要被一时误导,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