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中天生物最新了解:新疆范围内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国企医院以及新疆卫生计生委直属(管)医院、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部队、武警所属在新疆医院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医保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申请自愿参加新疆公立医疗改革的,同时执行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新疆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的补偿渠道将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方面,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所需的财政补助资金由原补助渠道保障。新疆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服务设施项目价格与新疆服务价格同步调整,同步实施。
2017年,新疆共筹集资金5.05亿元,专项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截至目前,已拨付2.81亿元,重点用于县级公立医院和先行试点的3个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在内的其他综合改革补助。